型肉毒毒素是一种神经肌肉拮抗药。禁忌人群包括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、对牛乳蛋白过敏者、拟注射部位感染者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、患有神经肌肉疾病者、身体极其虚弱者,有心肝肾等内脏疾病的人、上睑下垂的病人。
1、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、对牛乳蛋白过敏者。
2、拟注射部位感染者。
3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
美国FDA妊娠期药物安全性分级为C级但目前没有明确证据表明 A型肉毒毒素对胎儿或乳儿是否有影响,为安全起见,不建议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种。
4、患有神经肌肉疾病者
A 型肉毒毒素可能会加重肌肉无力的症状,因此患有影响肌肉力量的神经肌肉疾病者,如运动性神经病、重症肌无力患者、肌萎缩侧索硬化症应避免接种。
5、身体极其虚弱,有心肝肾等内脏疾病的人。
6、上睑下垂的病人。
A型肉毒毒素适用于治疗原发性眼睑痉挛、口-下颌肌张力障碍、痉挛性斜颈、痉挛性构音障碍、偏侧面肌痉挛、书写痉挛、扭转痉挛等。
需要注意的是,以上人群不宜接种 A 型肉毒毒素,如果有美容需求,可以选择其他美容方式。另外,A 型肉毒毒素属于毒麻药品,必须由有资质的医生进行操作。